
【必备】工程合同集合9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合同 篇1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将下列劳务施工任务发包给乙方。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和经济关系,加强协作,共同完成施工任务,经协商达成下列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2条 发包范围及施工内容
2.1 发包范围:
2.2 施工内容:
3.1 开工日期:以甲方指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3.2 主要控制点 乙方应保证按甲方下发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单完成。
第4条结算方式
工程造价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计价和结算
4.1 根据工程施工工序全部内容确定工程量,计价方式如下:
4.2 双方最终结算必须经过甲方经营主管部门审计后生效。
第5条 物资供应
5.1 甲方供应工程建设所需全部施工机具及工程用材料(含周转材料),不转账。
5.2 ……此处隐藏21930个字……依法快速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案件的意见》妥善处理。
19、违法分包合同、转包合同的实际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发包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实际施工人以违法分包人、转包人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法院不得依职权追加发包人为共同被告;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应当追加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发包人在其欠付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以其未欠付工程款为由提出抗辩的,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20、不具有资质的挂靠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挂靠人又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不具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人)挂靠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人),并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挂靠人怠于主张工程款债权的,挂靠施工人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法院原则上应当追加被挂靠人为诉讼当事人,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因履行施工合同产生的债务,被挂靠人与挂靠施工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挂靠人承揽工程后,以被挂靠人名义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理。
21、发包人主张将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如何处理?
承包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主张将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生效判决、仲裁裁决予以确认或发包人有证据证明其有正当理由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