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工程合同汇总八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合同 篇1摘要:首先介绍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和责任成本控制,随后分析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及责任成本控制措施。结论证实,
做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和责任成本控制发展,能为建设项目节约更多成本,也能保证工程的整体质量,确保在获得更高效益
基础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责任;责任成本
1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和责任成本控制
1.1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在投资发展中,需要基于一定的发展目的,实现合理的建设和投资,保证建筑项目的整体安全性。合同是双方人员之间签订的协议,具备权利和义务关系,也是双方设立、变更以及终止的主要协议关系。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主要指各个部门、合同的利益关系相互组织、指导以及协调、监督等,会对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当对合同进行管理的时候,能对其存在的合同纠纷问题进行处理,避免一些违法操作行为,确保合同内容的有效使用。
1.2责任成本控制责任成本管理工作是成本管理的主要部分,其包括各个生产单位和责任中心,能详细分析出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范围和责任,也能基于责任中心,将其控制在合理的责任范围内,符合企业的建设标准。同时,在 ……此处隐藏39459个字……应结算追加合同价款及费用;
(5)根据合同约定,本期应扣除的价款及费用。
27.6 工程师应在收到期中结算书后14日内签发期中支付证书,签发时应写明工程师认为应该到期结算的价款及需要扣留和扣回的价款并报发包人批准。如果该期应结算的价款经扣留和扣回后款额少于专用条款约定的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额,则工程师可不签发支付证书,该期工程价款将按期结转,直到累计应支付的款额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额为止。累计期中支付金额达到合同价款和追加合同价款总额的90%时暂停支付。待工程竣工结算后,除按本合同附件《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约定的比例扣留的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以外,发包人应将全部结算价款支付给承包人。
27.7 发包人应在期中支付证书签发之日起7日内将期中支付证书上列明的款项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时间不支付,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约定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约定办理期中支付,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7.8 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施工进度支付。
27.9 第27条中有关工程款支付的文件提交和审批之前均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应等级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确认,并加盖执业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