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

时间:2025-09-19 16:46:20
精选员工劳动合同三篇

精选员工劳动合同三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劳动合同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劳动合同 篇1

本人自愿申请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与**达成如下协议:

1、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限为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计算工龄。

2、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在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仍属**员工,保留与**之间的劳动关系;

3、员工与**一经签订协议保留劳动关系协议,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不得再行恢复工作。

4、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停发其岗位工资、绩效奖励和各项津(补)贴及其他一切福利待遇,如遇**工资调整,按有关调资文件执行;

5、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养老、医疗、失业三种保险的个人缴纳和**缴纳部分均由本人承担;

6、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在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停止住房公积金存储,个人与**均不缴费,个人公积金帐户封存,不再增长。

7、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协议期满必须按时回**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

8、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协议期满仍需续签《协议保留劳动关系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与**协商,按当时国家和上级文件要求是否可以继续办理。

9、员工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如《协议保留劳 ……此处隐藏5507个字……>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分公司有哪些特点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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