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树苗销售合同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树苗销售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树苗销售合同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绿化苗木销售等相关事项协调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苗木品种、规格、技术参数、数量、价格
二、交货地点、方式、期限
1、交货地点:所有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方式:由乙方将所供产品运至交货地点并验收,由甲方在验收单签署验收合格后视为完成交货,验收完结之前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
3、交货期限:20xx年4月6日提供全部苗木并验收合格。
三、验收
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并签署《验收表》。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当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凭甲乙双方签署的《验收表》由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额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质量等要求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交货时,向甲方偿付合同 ……此处隐藏1683个字……>甲方所提供的核桃苗质量须达如下标准:
1、根茎部必须完好无损;
2、无检疫病虫害;
3、没有严重的损伤;
4、达到目的地后合理栽培能够成活;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付总合同款30%,陆万元定金,其余核桃苗款提供给甲方所需的核桃苗,保证不提供假苗。
2、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提苗期限内不提完所有的核桃苗,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剩余核桃苗。
3、甲方在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苗款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提供所需的核桃苗。
四、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
五、免除责任
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乙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贻误通知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纠纷的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若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