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书

时间:2025-09-10 12:50:23
借款担保书(集合15篇)

借款担保书(集合15篇)

借款担保书1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

为促进保定经济发展,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担保的司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开展担保贷款业务,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担保对象

保定范围内依法设立、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均属担保贷款的选择对象。

第二条担保方式

本协议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担保期间

甲方的担保期间为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满两年。

第四条担保程序

4.1甲、乙双方相互推荐项目,可以各自独立或联合开展客户评价及调查工作,贷款决定权在乙方,担保决定权在甲方。

4.2甲方在乙方辖内的县级联社开立保证金帐户,甲方存入的保证金金额不低于其担保额的20%,无最高额限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支用保证金专户资金。

4.3贷(保)后管理。甲、乙双方应加强合作,建立稳定的信息联系方式,相互交流和通报借款企业的信息资料, ……此处隐藏10118个字……p>

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___份。

2、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3、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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